葫芦岛市营商环境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办公室 添加时间:2024-01-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

一、   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市营商局通过葫芦岛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4条。重点内容包括:部门会议6,政策性文件4条,预、决算7,市政协提案4条,重点民生工程1条,新突破三年行动政务信息2条,并及时更新党组成员、信息公开指南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市营商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件,按规定流程办理,按期限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制定市营商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严格落实三审三校信息发布制度,健全信息管理机制,规范工作流程,确保门户网站公开内容及时、准确、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配合市政务公开办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后台建设,按照要求及时更新重点民生工程政务信息,新增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落实情况专栏,使政务公开的范围和边界更加清晰,持续提升政务公开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分管负责同志及信息发布人员,加强日常工作自查,对照政务公开考评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审校流程,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营商局通过举一反三,认真自查自纠,发现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还存在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相关政策和措施的学习不够深入,政务公开信息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还需提高,相关制度应进一步完善,宣传力度不足,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下一步市营商局将继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一是健全机制,规范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丰富载体,创新形式。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大厅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宣传载体作用,持续加大营商环境宣传力度。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种会议,积极开展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深化宣传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葫芦岛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4125

责任编辑:李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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