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营商环境建设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市营商局 | 添加时间:2021-01-26 |
一、总体情况
市营商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年度工作方案,理顺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履行职责。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灵活应用公开形式,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着力推进营商领域信息公开,政务公开能力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一)全面发布政务信息
一是及时准确更新政务公开信息目录,对我局的领导机构、工作职能、科室设置、办公电话等内容已通过政府网站、市政务服务网和办事大厅触摸屏对外进行了公示。并制作了政务公开板上墙公示,便于企业和办事群众现场了解公开内容。二是对办事大厅的职能、窗口(预约)电话、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制作了填写样例,让百姓明白办事;为大厅所有政务服务窗口配置了评价系统,设立了投诉举报方式,让办事者对政务服务工作满意度进行“好差评”,提升服务质量;配置了自助服务电脑、自动售货机、饮水机,提供证照“EMS免费邮寄”等,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同时,提供温馨的服务环境。三是按要求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二)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工作
1.高位推动,全面落实“一网通办”主体责任
一是提级谋划。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工作调度会,进行研判部署,制定、实施《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攻坚争先行动实施方案》《葫芦岛市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强化责任追究工作办法》等配套措施。特别是10月9日召开“千人大会”广泛动员。二是强化领导。成立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专班和7个工作组,力威市长多次专题研究,作出指示、批示,并实地调研、明察暗访。力威市长、军生副书记、冯英常务副市长每天调度,并实地调研、召开专题会议,解决“一网通办”存在的问题。三是落实责任。各地区、各部门把此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组建专班,强力推进。同时,市纪委监委下发《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公告》,对落实不力、敷衍塞责,特别是影响我市工作进度和全省排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
2.紧盯难点,打破“一网通办”制约瓶颈
一是加快推进自建系统与市一体化平台对接。市、县8个自建系统均按省要求完成对接。同时,针对自建系统上传办件数据质检合格率低等堵点问题,力威市长、军生副书记、冯英常务副市长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并赴沈阳与省营商局相关领导研究、查找原因,充实专班,集中攻坚。二是加快推进数据共享。配合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分批次完成27个部门、41个垂管系统的对接,共接收数据14379条;收集梳理本地区对国家资源的数据共享需求清单6条;汇总形成我市政务共享需求数据1747条、16371项,形成部门共享责任清单数据16条、157项。三是大力推广电子证照电子印章。梳理国家、省级、市级自建业务系统产生的电子证照清单,以及纳入市政务服务平台的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所产生的电子证照清单约140类,汇聚并通过省质检97类。四是全面提升软硬件保障能力。完善市一体化平台功能,聘请第三方网络安全公司,对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务服务网进行网络安全等级测评,提升政务数据安全保障水平。同时,实现了市县乡村四级电子政务外网全覆盖。五是全力解决制约“一网通办”突出问题。围绕省“一网通办”35项重点任务,梳理突出问题33个,并集中进行整改,已解决26个。
3.狠抓重点,夯实“一网通办”支撑基础
一是全面优化服务流程。对标上海,开展“颗粒化”“情景化”“向导式”再造,大力推进“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同时,全面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设立“一件事”专区,对主题内事项进行流程优化重构,形成“一张表单填报、一套材料提交,一个流程办理”运行模式。目前,我市共录入“一件事一次办”事项592项(单一事项541项,联办事项51项),并在市政务服务网上运行。二是推动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编印政务服务指南和行为规范手册,开通服务窗口“好差评”系统,进一步修订完善“帮办代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容缺受理”“否定备案”等审批服务制度,持续推动审批部门、事项集中开展审批服务,实现“应进必进”,全市“好差评”办件评价次数已达5.8万次。三是强力推进“辽事通”应用。第一批接入“辽事通”60项政务服务事项,提交接口文档42项(15项需省级系统对接,1项无此业务,1项民政部系统暂无法对接,1项是以家庭户申报)。同时,做好城市频道改版上线工作,并通过电视、报纸、自媒体等宣传渠道广泛宣传“辽事通”。截止目前,我市“辽事通”注册量40余万。
4.突出亮点,巩固“一网通办”工作成果
一是调整机构设置。调整部门内部审批权限,进一步压缩审批层级,成立审批科室,全权办理审批事项,实现审批端口前移。同时,各县(市)区积极创新工作方式,龙港区率先在全市成立行政审批局,积极推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二是积极开展“零证明”城市创建。清理证明事项526项,通过查询核验系统线上开具证明100例,并为全市2857名证明事项联络员、代办员配置账号。在中国信息协会主办的2020政府信息化大会上,我市“零证明城市”创建工作获得2020政府信息化管理创新奖。三是探索全新的政务事项办理模式。比如,兴城市“不动产视频政务app”实现了所需要件一次齐全(产权人无论身在何处,只要有手机就可发起视频咨询,与线上工作人员进行连接互动,通过视频查验办理要件是否合格),线上审核一天通过(线上工作人员通过生物识别技术和统一数据库进行对比,受理业务申请,利用短信通知产权人是否通过前置业务,并受理申请)。再比如,“失业保险金申领”智能化审核。系统智能比对失业人员相关信息,自动分析判断是否符合享受失业金条件,并生成失业金发放信息,经办人员复核后,将失业保险金发放至个人社会保障卡。实现“不见面”办理和“政策找人”。四是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如,我市住房公积金电子档案系统上线运行,将归集、支取、贷款、财务、文书、实物等档案统一建立电子档案库,实现档案全门类管理及电子信息数据资源共享,为老百姓提供了便捷地公积金信息服务。目前,已完成历史档案数字化加工213753件。五是不动产实施更多创新举措。市不动产在全省率先与建行、工行、交行、邮储银行、民生银行、葫芦岛银行、公积金等十几家金融企业实现外网查档、申请、受理,不动产内网审核登薄,生成推送电子证明,金融企业既可使用自助终端受理打印纸质版抵押证明,也可下载电子版抵押证明;在全省率先实现与市中级法院、市基层法院的网上司法查询、查控业务,司法工作人员办理可零跑次办理部分不动产业务。目前,市不动产正在与全市开发企业对接网上办理商品房网签、预告、首次登记、商品房转移等线上业务,届时将在全省率先实现商品房电子合同、电子预告证、电子房产证。六是设立政务服务助办点。在建行葫芦岛分行、联通葫芦岛分公司营业网点、各县(市)区、乡(街)村(社区)设立政务服务助办点,提供网上申报帮办服务,实现企业和群众就近办事。
截止目前,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100%、网上实办率40.69%、“最多跑一次”比率99.32%,平均压缩时限82.89%,即办率51.02%,全程网办率67.33%,平均办理环节2.26个,所有不计时环节实现计时管理,“兜底性”材料全部清除。
(三)深入实施“放管服”改革
一是持续推进简政放权。2020年,共调整、取消、下放行政权力88项,并将15项行政权力下放到各县(市)区,将101项市级行政权限和行政事项下放给建昌县飞地产业园区,并对省政府下放的164项行政职权事项承接情况进行自查,确保各部门“接得住、用得好”。同时,对省取消、下放、调整的1005项行政职权事项进行梳理,涉及我市880项,拟取消48项,承接715项、调整117项。目前,已形成事项目录清单,按程序印发。二是推进不动产登记改革。登记发证在全省率先实现了由30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最快1小时内办结),处于省内领先水平。同时,登记窗口实行“A岗+B岗”,不动产入驻公积金大厅、纳税大厅,微信和支付宝等快捷方式收取市财政规费,设立自助打证、取证机,网上司法查询、查控平台等10项服务在全国都属创新之举。在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不断巩固扩大主题教育成果加强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建设工作情况的通报》中,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被评为优秀窗口,位列全省第3名;兴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被评为优秀窗口,位列全省68个县区的第1名。三是推动商事制度改革。企业开办时间在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特殊情况1个工作日)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减审批时间,一般性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再次压缩为1.5天。同时,购置了证照一体机,企业登记实现“全城通办”。四是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采取统一“派转”、“一枚印章”审批、“一网、一表、一档、一卷”等审批模式,实现了规范化、标准化,审批时限由200多个工作日压减到90个工作日以内。
(四)持续优化涉企服务
一是推动政府服务热线建设。加强8890综合服务平台诉求办理主渠道建设,整合16家政府部门热线,健全完善群众诉求分析、分转、办理、反馈、评价考核等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群众诉求的办理质量和效率。截至目前,平台接通率100%,群众诉求办结率96.7%,满意率96%,是全省唯一一个即时转办率保持100%的城市。二是推动项目管家制度落实。印发项目管家实施方案,健全完善市县乡三级项目管家制度,为全市1234个项目、企业(重点纳税企业640户)配备项目管家,并为36个重大项目配备市级领导管家,全市各类重点项目和企业基本实现项目管家全覆盖。疫情期间,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和项目在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问题447个,协调解决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支持4700万元。三是搭建企业服务平台。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有针对性地提供个性化定制化服务,实现全市企业情况的实时调度、动态监控、自动统计、网格管理,全面提升服务企业质量和效率,大力支持本地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进一步扩大生产能力,切实解决企业实际问题。四是设立国内首个“优化营商环境示范园区”。按照企业和群众要求,在兴城斯达威泳装产业园区,建立项目管家工作站、营商环境监督员工作站,配置税务等24小时自助服务终端,落实现有政策,试验创新做法,并复制推广。
(五)深化营商问题专项整治
一是开展政府失信行为整治。全面梳理清查政府失信行为,建立健全市县两级责任体系,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持续加大清欠力度,确保应清尽清,切实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年初至今,我市共偿还欠款4亿元,完成省定进度任务;各地区500万元以下无分歧欠款全部清零;龙港区、南票区和高新区清欠任务全部完成。二是开展投诉问题整治。印发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办法、投诉处理流程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持续跟踪、有力解决各类投诉问题。截至目前,共受理省交办的营商环境投诉问题20件,已办结18件。三是开展营商环境评估评价。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和市场主体满意度调查。同时,组织市县两级行政审批部门开展“转角色、查痛点,敢担当、优服务”活动,并向省内外广泛征集营商环境“十差”案例,进行集中整治。
(六)营造重商安商的社会氛围
一是加大《条例》执行落实力度。以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主线,《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重要补充,加大贯彻落实力度,制定出台了《葫芦岛市营商环境建设实施办法》等配套文件,为优化服务、提升效能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清理规范性文件,共废止与《条例》规定等不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9个,拟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3个。二是降低企业经营性成本。今年1—9月份,全市由税务部门征收的税收和非税收入累计新增减税降费4.33亿元,财政部门减免非税收入760万元。三是推动惠企政策落实。全面梳理近年来国家、省、市出台的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出台的有关保市场主体、保经济发展的阶段性优惠政策,以下发《葫芦岛市营商环境涉企政策汇编》等方式,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政策支持。截至目前,已帮助83户企业续贷7.8亿元,争取国开行贷款授信2.8亿元,全力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七)健全完善营商环境工作机制
一是健全行业监管机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监管,开展部门联合抽查,探索实施信用监管,基本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二是健全政府督考机制。连续三年将营商环境建设纳入市政府督查考核重点内容,作为年终评价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三是健全工作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建议提案市政府领导分级领办机制,将营商环境建设建议提案纳入市长一级领办内容,全力进行解决。建立人大、政协、纪委监委、社会各界协同监督机制,聘请74名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员,坚持定期通报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情况。今年以来,共通报、曝光典型案件9件,处理13人。
(八)加强营商宣传工作
一是开展“5.15”政务公开日集中宣传活动。市营商局分管领导及市公安、消防、市场、住建、运管等窗口的首席代表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向前来办事的企业和群众发放《条例》手册,解答广大群众密切关注的政策问题。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同步开展宣传活动,据不完全统计,5月15日活动当日,全市共发放《条例》《规定》宣传手册及解读共30000余份。特别是龙港区,深入乡镇开展政策宣传,共向龙港区一乡八街及所辖社区、服务对象(项目管家)发放各类宣传册8000余份。二是启动营商环境宣传月工作。制定了宣传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编制了《省惠企政策文件汇编》《营商环境政策学习宣传手册》,利用联通和移动两个运营商的短信服务平台,为100多万个移动、联通客户推送了营商环境短信。三是深入项目管家企业普法宣传。从5月13日开始,由市营商局刘喜群副局长带队,选取18家项目管家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走访企业,了解企业复产复工存在的问题以及项目管家服务企业情况,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答疑服务。四是开设专栏集中宣传。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市营商局主要采取线上方式开展活动。在葫芦岛市政务服务网开设活动专栏,专栏共分为政策法规、事项清单、历年剪影、政务访谈四个板块,分别公示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葫芦岛市营商环境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等30余个政策文件,以及高频事项清单、四办清单、历年政务公开日活动照片等,丰富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五是参加《政务访谈》录制。为进一步解答百姓疑难,传递政策信息、公开行政行为,5月8日,市营商局丁汐副局长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共4人参与了葫芦岛市门户网站《政务访谈》栏目的录制,主要针对我市“放管服”改革、“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等工作进行解答,向社会公开。六是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截至目前,已向省局、市委办、市政府办、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500篇次,已刊载18篇。七是组织全市营商环境信息员培训。聘请市政府办、《葫芦岛日报》社有关科长及资深记者,讲授新闻报道、工作信息等方面的写作技巧。八是健全宣传推广机制。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财经界》杂志社、《环球时报》等建立合作联系,推广我市营商环境经验做法,提升城市影响力和知名度。据不完全统计,年初以来,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信息已在国家、省、市新闻媒体宣传报道500多次,在省级以上媒体报道近100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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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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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52.91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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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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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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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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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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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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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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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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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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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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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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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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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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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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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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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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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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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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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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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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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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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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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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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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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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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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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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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开展主动性不够的现象,对推行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公开内容一定程度上存在表面化、形式化,更新不够及时,工作开展落实不够,成效不明显;三是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监督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监督力度还需加强。
下一步将深入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以多种形式和媒介进行全面公开,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葫芦岛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