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关于统筹推进市域数据信息平台建设的提案》(第20240161号) 的答复
文章来源:办公室 | 添加时间:2024-11-04 |
张晓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推进市域数据信息平台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22〕102号),构建开放共享的政务数据资源体系,有力推动了各层级政务信息化系统有效对接,政务数据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共享共用,以数据资源体系建设赋能数字政府、智慧城市等各类应用场景;同时,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及《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工信部信管〔2020〕197号)等文件精神,以宣贯省、市支持政策、推进企业上云为抓手,全力推进我市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
一、强化政务数据平台功能支撑
我市已建设完成葫芦岛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依托葫芦岛市政务信息共享门户网站,整合集成数据目录管理、数据资源管理、数据供需对接、资源申请授权、数据交换、数据分析处理等核心系统功能,形成上联省级、下联各县(市)区、横向连接各部门的政务数据共享交换体系。
二、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
我市已出台《葫芦岛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政务部门间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成立了政务数据共享协调小组,深化数据资源高效共享,提升数据共享统筹协调力度和服务管理水平。此外,以需求为导向,应用场景为牵引,建立了国省两级政务数据供需对接机制,实现数据供需线上对接,推动国省两级政务数据的有序共享和高效利用。一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国务院部门垂直管理业务系统与地方数据平台对接工作的通知》(辽大数据通〔2023〕1号)文件精神,开展国务院部门垂直管理业务系统与葫芦岛市数据平台的对接工作,构建业务协同渠道,推动政务数据资源无障碍互通。
三、深入推动政务数据场景赋能
在已归集共享政务数据的基础上,依托葫芦岛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一网统管”、“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只提交一次材料”、“零证明城市建设”等重点应用场景,发挥数据驱动作用,深入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全面数字化发展驱动产业转型升级
一是制定规划加强指导。2023年2月23日,《数字葫芦岛发展规划》(葫政办发〔2023〕3号)正式印发,《规划》共分七章25节。主要从建设新型基础设施、推动数字产业化发展、加快产业数字化升级等方面进行了总体安排部署,强化数字科技创新引领,提升数字经济基础产业优势,赋能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推动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建设。
二是培育数字化应用场景。2023年5月25日,市发改委下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数字化应用场景培育有关工作的通知》(葫发改高技〔2023〕42号),拓宽产业应用场景,加快推动工业、农业、服务业数字化赋能。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推动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
三是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市发改委不定期地对县区及重点企业进行调研走访,充分挖掘我市数字经济项目和相关场景资源,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推动数字经济实现新突破。帮助项目单位做好相关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政策支持。
四是支持企业争取“数字辽宁智造强省”等政策支持。今年,市工信局将继续围绕数字化转型、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等支持方向,通过详细讲解与宣传贯彻申报条件、申报流程及工作要求,积极为我市工业企业争取“数字辽宁、智造强省”等各类数字化转型各类专项资金支持,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导向作用,鼓励企业增加信息化投入,带动形成数字赋能共识、促进我市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
五是推进企业上云。为推动工业企业上云,市工信局联合全市工信系统大力开展企业上云宣贯工作。
总之,我局认为您的建议合理可行,且十分必要。真诚希望您在百忙之中,多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我们认真采纳、落实。感谢您对我市数据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根据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办理工作,确保本提案真正落实,确保您真正满意。